近700亩!较新征地公告来了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12月13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两则征收土地公告
快看这次征收的是哪里
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亳州市2020年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1〕507号),转用并征收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五社区管理中心方园社区、望龙社区、木兰社区境内所辖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
征地面积
征地总面积为8.9198公顷(133.797亩)其中方园社区土地3.5996公顷(计53.994亩)望龙社区土地4.2619公顷(计63.9285亩)木兰社区土地1.0583公顷(计15.8745亩)
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亳州市2020年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1〕508号),转用并征收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五社区管理中心云渡社区、望龙社区和方园社区境内所辖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
征地面积
征地总面积为37.1556公顷
(557.334亩)
其中
云渡社区土地8.5363公顷
(计128.0445亩)
望龙社区土地18.4353公顷
(计276.5295亩)
方园社区10.184公顷
(计152.76亩)
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亳州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土地实施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二)被征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