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租房千万别这样,否则强制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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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
政府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可有些人拿到住房后
却长期恶意拖欠房租
近日
谯城区公租房服务中心
开展了公租房欠租住户
上门催缴工作
在芍花小区,谯城区公租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欠租的公租房住户开展上门催缴工作。据了解,4#芍花小区现有公租房住户1800多户,目前欠租的有100户左右。
谯城区公租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晓朦介绍,现阶段,工作人员进行每家每户上门催缴。如果没有人的,会在门上贴告知单,一周内办理;如果不去办理的,下一步将会停水电;如果停水电还是没有办理,他们将上报谯城区住建部门,将租户纳入系统惩戒名单;如果纳入系统惩戒名单后仍然没有回应,他们将依法强制清退。
按照规定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
公租房租金标准为
(1)对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月及以下(含低保家庭)的,租金按照0.8元/平方米每月的标准执行。
(2)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1280元/月(含1280元)的,租金按照2元/平方米每月的标准执行。
(3)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80元-2166元/月(含2166元)的,租金按照2.8元/平方米每月的标准执行。
(4)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2166元/月,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的,参照同小区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标准执行。
谯城区公租房服务中心提醒,公租房主要是政府的扶持项目,租金一年在500~3000元之内,是根据不同收入定的租金标准,希望公租房住户能够尽快缴纳租金。欠租的租户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谯城区公租房服务中心缴纳。
来源:药都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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