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较新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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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2021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拟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公告
看看本次征地有你家吗?
1
征收范围
拟征收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牡丹社区土地2.5515亩
张良社区土地2.2455亩
老君社区土地42.0555亩
木兰社区土地9.1725亩
方园社区土地1.6155亩
神农社区土地10.884亩
▲土地现状
2
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Ⅰ类48600元、Ⅱ类46100元。
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被征收土地未经省政府批复之前,如有新补偿标准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3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及房屋等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谯政〔2020〕117号)
据实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的发放对象和方式:
1.属农民个人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额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2.属村集体共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拨付村(组)集体,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3.青苗、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发放给所有者;
4.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补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被征地农民个人的,打卡发放到农户。
4
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对被征收土地所涉及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其中
1.货币安置补偿具体按上述安置补助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执行。
5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根据调查清单,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到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各社区管理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组织实施征地拆迁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其他事项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利用现状,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木,抢建房屋和其它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拟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要求听证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社区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内未书面提出不同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作无意见或放弃听证,该公告自动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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