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呼吁!高空抛物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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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高空抛物坠物事件越来越多
多起无辜群众罹祸
被称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家住亳州高新区
报业传媒广场一楼的业主
就正在遭遇这种痛
据小区一楼业主介绍,从楼上扔下来的东西可谓是五花八门,有苹果、剪刀、扫把、玩具、带汤的方便面......让人忧心不已。
对于小区存在的高空抛物现象,业主们说,大家虽多次向物业进行了反映,但至今物业方面都没有给出一个结果。
记者从小区物业负责人那了解到,小区出现高空抛物的情况后,物业一家一家地上门进行了询问,但没有人承认有过这种行为。
物业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还没办法负担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的费用,只能建议业主自行安装。如果业主安装的摄像头,拍下了高空抛物的人,他们会积极配合业主维权,并要求高空抛物者承担安装摄像头的费用。
物业表示,他们会继续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希望小区业主拒绝高空抛物,共建和谐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繁发生什么扔鸡蛋、花盆、杠铃……更有甚者直接往下扔菜刀
高空抛物造成事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是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较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是民事责任
《民法典》排名前列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排名前列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天灾难防
但人祸完全可以避免
拒绝高空抛物
不是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角度
小心躲避
而应该坚决抵制
向高空抛物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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