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不动产登记相关问题,有关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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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于2015年施行之后
集体土地、房屋建筑登记问题
得到了妥善解决
可是身边还是有人对于不动产登记
有很多问题不太了解
有市民在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相关问题
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问题做出回复
以下是具体问题及回复内容
1、可以委托别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官方回复:可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已办理的不动产登记可以撤回吗?
官方回复:可以,申请登记事项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前,全体登记申请人可共同申请撤回登记申请。
3、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到实地查看房屋吗?
官方回复:办理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因不动产灭失申请的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办理变更登记是否需要重新缴纳登记费用?
官方回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有关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变更登记费用减半收取。
5、领取不动产证书时是否需要申请人到现场?
官方回复:可以到现场领取,也可以选择免费邮寄到家。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
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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