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上热搜排名前列!全国大会提案炸了:取消住宅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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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又被顶上热搜排名前列。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并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我们不禁要问,取消公摊面积为何这么难?
买房人,苦公摊面积久矣!在相关微博下,网友们疯狂吐槽自家不合理的公摊收费——“100㎡的房子两个电梯,最后到手70多㎡。”更离谱的,是55㎡的房子,到手套内仅有35㎡,得房率仅为63%。这位网友买的大概率是公寓。
刚需们被房价逼上高楼的同时,也会发现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往往更高——113㎡的建筑面积,到手竟然只有68㎡,得房率仅为60%。这相当于四成的钱都花在了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
在这场自发形成的公摊面积“大型比烂现场”,甚至还有网友默默吞下了对自家开发商的抱怨,奇妙地感受到了“一丝丝安慰”——“本来想进来喷一喷某科的新房公摊25%,看到前面30%的居然感到了安慰。”
在这条评论下,还有无数的网友不断涌入,在奇怪的地方开始攀比起来——“我的小区34%”,“我们这小区40%”......
这个惹人生厌的“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共用墙体、变电室,乃至值班警卫室等等。具体每个城市,甚至每个小区的计算范围还都不太一样。至于什么是“合理的公摊面积”,法律对此没有上下限的相关规定。因此,只能通过市场的力量对此进行约束。例如,别墅的公摊率通常在1%-8%,普通住宅大概在8%-20%,超高层住宅和北方高层住宅,公摊率甚至可能高达30%。难以想象,发展了二十多年的中国房地产,已经是个能够拉动中国GDP增长25%左右(包括多轮传导效应)的成熟产业。而这样的庞然大物,竟然连最基本的产品配套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也难怪洪洋在这次提议中,也感到惊吓——“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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