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才交房,交房时间为何从去年开始算?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最近
金城丽都小区三期的业主张先生反映
他在办理交房手续时
发现协议上交钥匙的时间显示是去年
还被告知需交纳去年的物业费
张先生告诉记者房子是2018年购买的由于延期他直到2021年7月7日才收到收房短信
之后,张先生到小区售楼部办理收房手续,不过在签订收房协议时,张先生发现其中一项写的是 “甲方在2020年8月31日发放给乙方钥匙”,针对这一点,张先生表示不认同。
另外,张先生还表示,如果自己签了字,物业费将会从去年开始计算,这一点他也不能接受。由于这些原因,张先生没有办理收房手续,并且多次找到小区开发商,但是几天下来并没有解决。
随后,记者来到金城丽都小区售楼部咨询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金城丽都小区三期一共有380多户,从2020年8月31日开始办理交房。他向记者展示了金城丽都小区三期交房的信息单,记者发现,最早的签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之前,张先生也把自己的情况反映给了相关部门,采访中,相关部门回复说,售楼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下个星期解决这个问题,物业费从领钥匙时开始收取。张先生也希望到时候这个承诺能够兑现。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