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产、医美…亳州公布2019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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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形式的多样化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一些新型消费纠纷这使得“消费维权”这件事越来越受到重视
昨天
又是一年一度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19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消费者们都踩了哪些“坑”?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2019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01
案例一:
利辛县丽福健电子产品销售部店虚假宣传案
2019年9月25日,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投诉,反映其母亲不顾家人反对,常在利辛县丽福健电子产品销售部店参加保健培训,且回家后多次向其家人宣传该店销售的某品牌多功能美体锻炼器对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三高、颈椎腰椎等疾病的治疗效果,从而导致了家庭的矛盾。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从外地购进某品牌多功能美体锻炼器70台,按照“先体验—再培训—后购买”的销售模式,以12900元/套的高价对老年人进行宣传销售。在宣传培训中,暗示该产品对三高、颈椎腰椎病、动脉硬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有治疗效果,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48台,违法经营额总计877200元。经查实该锻炼器仅为普通的电子产品,不具备医疗器械功能,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排名前列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排名前列款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
亳州市东方美莱坞整型医疗美容门诊部组织策划传销案
2019年初,根据消费者投诉,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亳州市东方美莱坞整型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以会员制模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当事人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底实行会员制模式从事经营活动,顾客交纳19800元或59800元的入门费就可以成为当事人的会员,并获得一定价值的医疗美容服务。会员制分为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2种,其中:顾客交19800元,取得当事人的普通会员资格,同时送一个价值19800元的超声刀项目及一个价值40000元的整型项目。顾客交59800元,取得当事人的高级会员资格,同时送一个价值19800元的超声刀项目及一个价值88000元的整型项目。
普通会员发展一名下线可获得该下线缴纳入门费38%的提成。高级会员发展一名下线可获得该下线缴纳入门费50%的提成。当事人在非法经营过程中,共发展了7个团队,共计90名会员,收取会员费用达2302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排名前列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0万元,上缴国库。
03
案例三:
涡阳县农民使用不合格农药造成小麦减产维权案
2019年5月10日,涡阳县新兴镇、西阳镇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到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反映在涡阳县戴某经营的农资公司购买的除草剂对小麦有药物反应,可能对其小麦造成损害和减产,要求调查处理。
涡阳县12315中心及时受理了投诉。首先查明小麦受损原因,联系农业执法大队对涉案农药送检鉴定,判定结果为不合格。调解过程中,农药生产商河南某公司对判定结果未提出异议,但对农民提出的小麦受损程度和赔偿数额有很大争议。为此,涡阳县12315中心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协调沟通工作,列举了大量的事实依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次组织调解和说服协商,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达成和解。由生产厂家分别赔偿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万元及20万元。同时,县农业执法大队也对涡阳县戴某公司依法作出处理。
04
案例四:
涡阳县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9年6月29日,涡阳县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称涡阳县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承建的中海“玖熙府”商品房与其前期的广告宣传存在较大差异。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19日,执法人员多次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及购房业主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主要有两个:一是在前期宣传中称所使用的电梯是世界三大电梯之一的“蒂森克虏伯”电梯,而实际安装使用的是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EPSS”电梯;二是在前期的宣传材料中称入户门高档豪华牢固、带指纹门锁,而实际安装使用后就是普通铁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排名前列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202000元的行政处罚。
05
案例五:
利辛县望疃镇张某电动车销售处非法拼装电动车案
根据群众举报,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自原电动车销售处涉嫌擅自拼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实,当事人自2018年9月份开始在自家搭建的大棚内从事电动三轮车组装、销售经营活动。其从外省电动车配件专业市场购买电焊机、氧焊机、电钻、气泵、喷枪及磨光机等生产工具,同时购进了车架、线路总成、仪表盘、点火开关、转向灯、减震器、轮胎、轮毂、电池等配件组装“朗彭”牌电动三轮车进行销售。该“朗彭”电动三轮车未标注强制认证标志,也无相关强制认证凭证。至案发时共组装了9辆“朗彭”电动三轮车,非法经营金额33500元。
当事人非法拼装电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处罚款50000元。
06
案例六:
谯城区观堂镇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张某加盟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19年10月17日,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接12315投诉,依法对谯城区观堂镇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张某君加盟店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并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8月份购进48瓶标示为“合肥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雪碧”纤维+汽水(生产日期:2018.12.27,保质期:9个月)。其中4瓶已超过保质期仍在店内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排名前列百二十四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过期食品并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7
案例七:
利辛县瑞丽服饰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校服案
2019年10月29日,根据群众投诉,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利辛县瑞丽服饰有限公司向利辛县第三小学销售的的“瑞丽”秋季校服进行质量检测。经安徽中科产品质量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检测该批校服为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3500元。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并处罚款135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当事人已全部召回不合格服装,并重新组织生产及时将合格产品交付给利辛县第三小学。
08
案例八:
蒙城县宝塔路新五洲华联购物中心使用包含免除依法承担责任的格式条款案
2019年1月1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蒙城县宝塔路新五洲华联购物中心在店内张贴含有“凡是选购的各种烟、酒、化妆品、礼品篮、内衣、内裤售出后均不退换”内容的格式条款。该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15日内做出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合同样本报该局备案,直至2019年3月7日,当事人仍未对该格式条款做出修改。我局于2019年3月7日立案调查。
当事人擅自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免除自身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剥夺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2019年我市12315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5万件
3月15日,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对外公布2019年投诉举报咨询受理情况以及十大投诉举报热点领域。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及互联网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5000件,对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受理程序,快速处理,积极落实,当场答复,积极调解的工作要求,办结率为100%。
2019年度12315受理投诉十大热点有:1、预付式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变相涨价、霸王条款等方面。
2、房地产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先行支付预付金,后期退款难,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
3、汽车消费投诉,主要是捆绑销售、强制保险、贷款买车陷阱、不履行售后承诺等。
4、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主要是食品变质、过期、“三无”、假冒伪劣等问题。
5、网络购物平台投诉,主要是店家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退货难等问题。
6、美容美发服务投诉成为新热点,主要是夸大产品宣传,捆绑消费,化妆品使用过程中致人身伤害等问题。
7、代用茶、花茶投诉较多,主要是代用茶制品标注不规范,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8、手机通讯类投诉热度不减,主要存在手机性能故障等质量问题,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履行“三包”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9、家用电器类投诉依然较多,主要是家用电器使用中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10、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投诉突出。主要是商家不履行退换货规定,售后服务不及时、更换商品不满意等问题。据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赵建超介绍,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电话正式接入全国12315平台上线运行,“五线合一”基本完成。消费者维权既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电话反映问题,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渠道登录全国12315平台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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