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楼抛下30多斤绳子,法院判了!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高空抛物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严重威胁着
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
谯城法院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
亳州一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将30多斤的绳子从33楼抛下,险些砸中一名儿童。这种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该案系“高空抛物”行为入刑后,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的首例高空抛物案。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13日10时许,被告人崔某某在亳州市高新区某小区34栋楼顶施工时,在未观察清楚地面隐患的情况下将其施工的绳子(重约38斤)从33楼抛下,该绳子掉在34栋小卖部门前四米处的公共区域,险些砸中一名途经的儿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崔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拒绝高空抛物
因为无论是扔东西的
还是被砸的
最后的结果都是悲剧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