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质量问题,双方协商退钱,可亳州玖珑府就是不给你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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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来信息:
本人在玖珑府15栋二单元104买了一套房子,在装修换门时,发现门头一边高一边低,经测量,相差四公分,随后就找了物业和开发商,建筑商,他们也承认房子有问题,经过协调,他们同意退房,也写了退房说明,鉴于房子正在装修,他们找了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去评估,在协商退钱时,他们给了我一份协议,上面写着同意退总房款1465000和装修评估费用260000,一共是1725000,当时因为我每个月付的房贷,他们只同意给本金,不同意给利息,所以就没有达成一致,经过两天的考虑,也不想天天再去纠缠这个事,不给利息,我也同意了,现在他们却不同意了,装修费用只同意给十万,现在我只希望,他们能说话算话,尽快把这1725000元退还给我。
退房说明上写的装修金额,以评估公司的金额为准,其实评估结果比这个价格高,他们说二十六万就二十六万,我也认亏了,现在他们不同意。
因为这份协议只同意付总房款和装修款,之前我不同意,但是现在这个数字,我同意了,他们又不同意了,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所以想请您帮一下忙:
“南关谏言”的建议: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建议亳州市住建局、住房发展中心、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精神,促进多元化解该起矛盾纠纷工作,增进亳州社会和谐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房子建设是否合法合规?分户验收表是否真实有效?是不是真的存在质量问题?购房合同是否合规有效?是否真的具备退房条件?不能听信业主疫苗,一面之词,需要监管单位给出权威结论。对房地产市场有监督职责的职能部门要成一套机制,实现对于这类矛盾纠纷迅速化解,减轻房地产领域群众信访维权负担。也建议购房人马静,按照亳州市住建局、住房发展中心、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不同职责,分别拨打市长热线12345向他们求助,千万不能忘了,在亳州为民排忧解难能力最强的也是人民政府。
来源:南关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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