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2021年了,这些房产新规你一定要知道!

搜狐焦点亳州站 2021-01-01 1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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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转眼间不平凡的2020年即将结束,那么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又会实施哪些房产新规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01关于产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02关于居

时间飞逝,转眼间不平凡的2020年即将结束,那么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又会实施哪些房产新规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01关于产权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02关于居住权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设有居住权的房子,无偿给别人住,房子不能出租。

 

03关于抵押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04关于继承

由2021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05关于停车位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06关于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该先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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