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抓紧拆除吧!涡阳周边已经有人赔了16万!还有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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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家里有电瓶车的注意
装了车棚的赶紧拆除
已经有人赔了16万
(网络配图)
因电瓶车加装遮阳棚超宽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电瓶车车主
因此被判赔偿16万余元
法院判决
近日,临泉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中,因被告何某某驾驶的电动车上
安装的棚子超宽
刮到搭载王某某的电动车
致使原告受伤
临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真实有效,法院予以采信
综上,法院判决
何某某赔偿王某某各种损失
共计16万余元
事件回顾
事情发生在2019年8月16日,当天21时许,家住临泉县的何某某骑着电动车,在一处非机动车道自东向西行驶。骑行中,何某某欲加速超越前面一辆电动车,就在这一瞬间,因其电动车加装的遮阳棚过宽,视线被遮挡,刮倒了周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坐在周某某电动车上的妻子王某某,当场受伤。
经临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这起事故是何某某的过错造成的,应负全部责任,周某某、王某某无责。
王某某受伤后,到临泉一家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其为L3锥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17天后出院,花费医疗费近3万元,经鉴定,王某某构成十级伤残。
王某某认为,因何某某加装电动车遮阳棚超宽,才在超车的时候刮到了丈夫驾驶的电动车,两车摔倒,何某某对自己的受伤应该负责。王某某提出,自己的后期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要求何某某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王某某将何某某告上了法庭。
为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局交管大队多次开展了拆除电动车遮阳伞专项整治工作,对路面装有遮阳棚进行了强制拆除。然而,还是有人为了个人方便,继续安装!殊不知,加装了遮阳棚虽有小便利,却有大危害!
涡阳有电瓶车的
不要再加装遮阳棚了
不仅危险、还违法!
相关法律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
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
1
会遮挡视线,遮阳伞比较大比较宽,导致驾驶员在骑的时候没办法看后视镜及观察左右两边的情况,特别是夜间、雨天行车,遮阳伞视线更差,基本看不清。
2
会发生剐蹭,遮阳伞的高度正好是一个行人或者一个骑车人最要害的眼睛部分,还有面部,一旦擦碰到行人,或挂到其他非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影响车辆平衡,加装遮阳伞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在行驶过程中遮阳篷阻碍了空气正常的流动,易导致电动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侧翻等事故。
4
伞把脱离或伞被吹飞威胁生命安全,遮阳伞的伞柄不是很牢固,很容易就脱出它底下的钢管,所以在大风或者急刹车等紧急情况的时候,铝合金管插入驾驶员胸腹这个位置,极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因此,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雨伞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一把遮阳伞
加装只要几十块钱
不仅便宜还能防晒挡雨
这么简单实用的配置
交警蜀黍是存心不让我们好过吗?
真相是↓
在电动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
犹如在头上装了一把“刀”
壹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广东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惨剧,女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可能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其车上的遮阳伞被风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更不幸的是折断的伞柄直插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
贰眼睛被划,差点失明
江苏高女士的母亲抱着外孙出门,没想到眼睛被电动车遮阳伞划出一个6毫米的伤口,而且以后的视力都会受影响!虽然车主表示愿意负责,但损失的视力多少钱都买不回来了!
叁交通事故,惨遭剖腹
江西九江市一起交通事故。小轿车与对向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令人想不到的是,由于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私自安装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现场十分惨烈!
肆遮挡视线,身受重伤
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西门口加油站路段,同样因为车上雨棚遮挡视线,未能及时发现路边停放的大货车,直接撞倒在大货车尾部,造成魏某受伤严重。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
让人不寒而栗
看了这么多
大家应该对车上加装遮阳伞的危害
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了吧
防晒和安全
孰轻孰重?
为了自己和他人出行安全
赶紧告诉你身边骑电动车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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