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安全从“头”开始,出行请“带”上平安~

搜狐焦点亳州站 2020-06-02 08:55:35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今天(6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处罚;对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将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上午8点,市交警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对汽车驾乘人员进行检查,向驾驶员和乘客发放交通宣传彩页,普及系安全带的重

今天(6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处罚;对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将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上午8点,市交警四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希夷大道与杜仲路交叉口,对汽车驾乘人员进行检查,向驾驶员和乘客发放交通宣传彩页,普及系安全带的重要性;在路口的非机动车道上,交警对没有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主动戴上安全头盔,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通过检查交警发现,各车辆驾驶员基本都能按照要求系好安全带,但副驾驶和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的情况比较普遍;电动车骑行者基本上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戴上头盔,骑车更安全了。”在路口非机动车道上,记者见到了一名主动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他告诉记者,平时骑电动车的时候,自己都会戴上头盔,这样做可以较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戴上头盔还可以降低对身体的伤害。

  下一步,我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查处行动,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对于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骑行者,交警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电动车骑行者佩备安全头盔,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亳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许飞跃 杜文栋 编辑 蒋晓晴 编审 张薛 )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